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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扬中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苏财税〔2022〕29号
2022-12-07

关于确认扬中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关于确认扬中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 2022— 2024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苏财税〔2022〕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0 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 2022— 2024 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 扬中市红十字会
  2. 淮安市洪泽区红十字会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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